闽侯县政府:整改不达标坚决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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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洪涛 游庆辉 本报讯 “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本报3月29日报道的福州闽侯县四处污染源的情况,引起闽侯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9日上午,闽侯县政府主要领导即召集环保、国土、工商、畜牧渔业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乡镇的主要领导,紧急部署整改。会后,各部门和乡镇也在第一时间内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当场对相关企业发出整
闽侯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对沿江环境污染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一些环保不达标的、确实存在污染的企业,该停业整改的就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29日发出的几道整改令 甘蔗闽香养殖场,距闽江约50米,占地面积约2亩。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渗透排入闽江。该场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环保审批手续。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搬迁,并办好生产许可证、环保审批等手续。 白头村10多家胶合板厂、木制品加工场,只有一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荆溪镇政府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内河周边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环保不达标的停业整改。 南通镇废塑料加工厂,原是一个闲置养猪场,今年2月开始无证生产塑料颗粒,之前曾被要求停产整改。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立案查处。 闽侯东南宏强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口镇西台村分瓣沟山石场,该矿尚未进行爆破和石料生产加工,但在矿区剥土过程中将废土石堆放于溪流上。责令业主将堆在溪流上的废土石清理干净,并要求严格按县环保局审批的内容、县水利局认定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