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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听话”业主委员会罢免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34 西部商报

  事件一:

  本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报道 2001年,陕西益元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在嘉峪关市以广告宣传的形式承诺“西域花园”建成后,绿化率可达到58%,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电话预留插座一次性到位。但在77户业主住进该花园后,该花园开发商一直未能按约接通煤气。2005年初,嘉峪关市益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未通知住户的情况下,单
方停止供暖,造成部分住户暖气设施冻裂漏水,房屋墙面、地板、家具、花木损坏,个别住户被冻生病。近日,法院判决开发商向77户业主支付各项损失补偿费131余万元。

  昨日,西域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嘉峪关市河西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海龙告诉记者,就上述问题,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几次协商无果,2005年3月份,小区推选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代表小区77户住户将西域花园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现在官司赢了,就得物色负责任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事件二:

  本报见习记者 王卓 为您报道 昨日,由200余名业主代表参加的兰州佳新小区首次业主大会隆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小区近200户居民终于成立了自己的维权组织。

  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西北民族大学法学系副教授张朝霞女士,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根据政策规定:居住小区已交付使用并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应当在该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居住小区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机关指导下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产生,一般是以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选举产生,并定期换届选举,委员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受理居民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投诉并直接和物业公司交涉。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和物业费对等的优质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可以代表居民限期物业公司整改。实在“不可救药”,就实行罢免权,换一个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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