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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前车被盗 失主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4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邱旭)停车进酒楼吃饭,不料吃完饭出来后却发现停在酒楼前的摩托车被人盗走。昨日,消费者文先生向酒楼索赔却遭到了拒绝。目前,南岸区海棠溪派出所正在对该案件作进一步处理。

  据失主文先生称,前日晚上8时许,他与一帮朋友前往南滨路B7私房菜酒楼吃饭。当时,见酒楼门前停放了很多小轿车,文也将自己价值不菲的摩托车停在酒楼前。文先生称,
看到自己去了后,一位迎宾小姐还招呼了他,随后自己锁了车就上楼就餐。但是,当晚9时40分左右,当文先生吃完饭出来时,却发现停在酒楼前的车不见了。随后,文立即向海棠溪派出所报了案。

  “在酒楼吃饭,酒楼就有义务保证食客的财产安全!”文先生说。南滨路B7私房菜酒楼的负责人对此称,酒楼前的空地并不是酒楼的停车场,他们并不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该地停车本来就是违规停车,而且文先生停车后也没有让服务员帮助看管,所以他们对文先生丢车的事情不负任何责任。

  文先生称,这块空地就在酒楼前,而且停了很多车,自己下车时服务员也没有提醒自己该地不是酒楼的停车场,也没有看到附近有相关提醒,所以让人误解为该地就是酒楼停车场,所以,酒楼还是应该负责。文称,如果酒楼不对丢车负责,自己将向相关部门投诉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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