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福冈法院一审用“国家无答责” 驳回中国劳工诉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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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55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东京时间30日上午10时,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对45名中国劳工诉日本国及三菱材料、三井矿山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45名原告诉讼请求。对此,原告及中日律师等随后举行报告会,发表声明对此不当判决表示强烈愤慨、不满和抗议。 30日的判决认定了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法律事实,但却以“国家无答责”和“超过时效和除斥期间”为借口免除了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的责任。劳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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