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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开始汽车有“病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3:2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毛丽萍)4月1日,新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汽车病历”的出台,将成为汽车消费者的一大“保护伞”,可以有效避免挨宰。

  省交通部门表示,4月1日以后,汽车维修人员要对车子进行维修,先要利用检测仪器和设备对汽车进行故障检测,根据检测得到的数据和波形等比较准确地诊断出汽车“病”在何处,然后将其病因记录到“病历书”上。最后具体的维修项目、更换的零配件等都必须
填写在维修记录上,维修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而且今后如果经该企业维修过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原因调查将要对此进行检查,如果是维修上的问题,企业就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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