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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没签合同也可申报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3:24 现代快报

  在私营个体单位干活受伤,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工伤该如何认定?……今后南京职工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不用愁了。从4月1日起,《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及配套的两个文件《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办法》和《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昨天,南京市劳动部门工伤处处长周炎对此做了权威解释。

  个体工商户也要参保

  【新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2004年1月1日前成立的,应当自2004年1月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200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南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户必须在成立之日起30天内,为所有职工或雇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过,家庭(个人)雇用的人员、处在单位实习期间的在校生、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而1997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前已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订。

  兼职者可享“双保险”

  【新规】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下岗、内退职工再就业的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其就业的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其受伤时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解读】今后,职工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兼职者可享受工伤“双保险”。另外,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为“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细则》明确,建筑安装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为单元,为其所使用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参加工伤保险。

  被火车撞伤不属工伤

  【新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患职业病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等。

  【解读】工伤认定的核心是“因工作原因”,需要强调的是,职工因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伤害,应由有关部门按照铁路、航空器、航海等特别法律规定处理,不属工伤认定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范畴。

  未签劳动合同也可报工伤

  【新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申报工伤。

  【解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快报记者项凤华

  明天起, 单位得多掏钱了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明天起,南京3万多家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将调高,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从现在的0.33%上调到0.75%。

  根据不同的工伤风险程度,劳动部门将行业分为三大类别:一类为较小风险行业,如银行业、保险业、新闻出版业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业、娱乐业等;三类为较大风险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三类行业缴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2%、0.5%和0.7%。从4月1日起,三类行业基准费率调整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5%、0.8%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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