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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百万赃款贩毒庭上竟称炒股所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4:17 重庆晨报

  

携百万赃款贩毒庭上竟称炒股所得

  制图/胡杨 本报讯(记者 杨野 实习生杨叠)昨天,市一中院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大案,一女两男涉嫌贩卖运输毒品23.1公斤,被缴获的毒资达120万元以上。法庭上,马仔认罪,“老板”赖罪,相互陈述矛盾百出,旁听席两次传出笑声。

  炒股谎言一言戳破

  昨天法庭上,第一被告张波对指控辩称:自己没有贩毒,也不认识站在自己右边的那位(即马仔肖现渝)。

  公诉人质问:“有工作没有?”张答:“无业。”又问:“这么多钱哪来的?”张答:“炒股所得。”“炒的什么股?”“搞忘了。”“炒了多久的股?”“一两年吧。”

  公诉人再问:“当初在公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不属实,当时我毒瘾犯了?”“你六次供述时都是在犯瘾吗?”“是的,我瘾大,从早上起床到晚上,除了厕所时间,都在吸毒。”旁听席上传来笑声。

  张称,自从没炒股后,用炒股所得在赌场放高利贷,供自己吸毒。炒股的本钱有四五十万元,是同居女友李桂菊提供。

  随后,云南女子李桂菊被押上法庭,她用一口云南话称,1998年认识张波时,张波就在炒股,但自己只提供了十来万元炒股资金。公诉机关一言戳穿谎言:“1998年,张波因犯敲诈勒索、盗窃罪,尚在监狱服刑。”李桂菊只好干脆对十多个问题都答“不知道”,旁听席上再次传出笑声。

  30张电话卡作证据

  被指控为从犯的肖现渝最后出场,他是张波的马仔,他指认,张波就是自己的老板。平时很少见面,全是通过张波给他办的一张手机电话卡联系。但肖称,他事先并不知道托运的是毒品,事后只得了500元好处费。

  公诉机关又出示了从张波家搜出的6部手机、30余张电话卡及肖的两部手机作为证据。

  昨天,3名被告共请了6位律师辩护,张、李两人的律师作的是无罪辩护,而肖的律师却作有罪辩护。精彩的庭审持续到昨天下午1时才结束,法庭择日宣判。

  去年2月,大足人张波通过电话联系,向“二哥”(另处)谈定以每块6万元价格购进33块海洛因,共计23100克,毒资共计198万元。警方查实,毒品来自“金三角”。张不接触毒品,他收到赃款后,摇控指挥肖到宾馆放置毒品让下家收货。去年3月15日,肖再次前往大足一宾馆放置毒品时,被民警捉获,从其租赁房内搜出17块海洛因。携现金120余万元准备外逃的张波、李桂菊、潘秀英被埋伏的民警捉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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