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江城水价上调0.4元 实行阶梯式计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4:3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金济 报道:明起,武汉市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其中,居民生活水价每吨上调0.4元,同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价。 调整后的居民生活最终水价为每吨1.91元,其中,基本水价由原来的每吨0.7元上调到1.1元,污水处理费(0.8元/吨)和水资源费(0.01元/吨)未变。一级用水基数为每月每人6.25吨。
居民生活用水同时实行阶梯式计价,人均月用水量在6.25吨以下(含6.25吨)实行1倍水价,6.25吨至8.25吨之间实行1.5倍水价,8.25吨以上部分(不含8.25吨)实行2倍水价。 去年11月底,武汉市召开的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上,该市水务集团对居民生活水价的调整方案为每吨涨0.5元或0.45元、以每月每人5.5吨为一级用水基数实行梯式水价。当时,不少听证代表担忧此涨幅过高及用水基数不足。 此外,非居民生活的基本供水价格明日起也将上调:行政事业类1.50元/吨、工业类1.65元/吨、经营服务类2.35元/吨、特种行业类4.80元/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