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机构违规 取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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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4: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严规,一旦发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乱劈材”,责令其关门三月进行整改,整改后还不合格的,将被淘汰出局。 下列“红线”踩不得 据介绍,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有群众反映,取得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该措施规定,下列“红线”踩不得:将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滋补品、保健品或其他物品以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将参保人员在非“两定”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不为参保人员如实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对个人冒用、伪造、变造和出借医疗保险凭证获取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不予制止;将非参保人员、挂床住院参保人员等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将按规定应属医疗保险统筹等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住院等医疗费用,按自费费用结算,以及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严重违规要取消资格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市劳动主管部门将视其情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停止结算其医疗费用,并按定点服务协议处理。3个月期满,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继续承担医疗保险服务,不合格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与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对违规行为特别严重,或同一定点机构两年第二次违规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与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同时,市劳动部门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举报属实有奖励 发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有“乱劈材”行为的,市民可监督举报,市劳动局举报电话是63850994,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举报电话是63892069。市劳动局有关人士表示,举报属实的,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记者郑军喻奇树实习生储晓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