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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获省人大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5:0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季耀昆)今天,《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由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条例对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程序、办理各种证件和车辆检测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1992年12月8日发布的《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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