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小法庭”激活校园荣辱观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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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5:05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3月30日讯(见习记者 赵晓莉记者 马国军)“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是否可以开庭?”“开庭!”今天下午,一场因使用不文明用语导致的纠纷案正在公开审理。不过,审理纠纷案的不是哪家法院,而是六里山小学学生们组成的“礼仪小法庭”,主持正义的“审判组”成员都是些“毛孩子”,他们依据的“法律”是《小学生规则》和《六里山小学日常规则》。学校负责人表示,“礼仪小法庭”是对孩子们进行荣辱观教育的有力抓手。
“请‘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年仅10岁的“审判长”发话后,“原告”委托代理人开始陈述:“前天下午放学时,‘被告人’高山在操场上见到‘原告’李刚后说了句‘靠’,李刚见高山使用不文明用语很不高兴,两人发生口角并扭打……” “法庭”经过调查取证最后宣判:当事人双方在处理问题、解决矛盾过程中均有错误,责成“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说脏话、打人。当事人双方愉快地握手言和。 大队辅导员杨丽华介绍说,学校本学期在各班成立了“礼仪小法庭”,并为12个班的道德庭长和陪审员佩戴了标志卡,鼓励学生收集他们眼中的不文明行为,定期进行公审。学生们会事先根据主题编写出一个“剧本”,由学生扮演各角色,对不文明现象进行讨论。 校长胡爱红表示,学校采用模拟法庭场景的新颖形式,让每个学生在活跃的现场气氛中自觉参与荣耻评论,从“法庭”辩论中受到教育,在“法庭”外反省自己言行,能很好地达到自我教育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