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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修剪树木一市民被罚一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5:10 山西晚报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梁建东)自家屋旁的树也不能随意修剪,今日,省城小沟街一市民擅自修剪树木,被太原市执法局第三大队立案查处,并罚款100元。

  今日14时,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小沟街有人正在毁树。原来,该市民因修建房屋擅自修剪一棵胸径为40厘米的槐树侧枝。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加以制止。据执法人员讲,根据《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规划
区内的树木。擅自、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造成损坏的,可处每株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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