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困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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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5:31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从4月1日起,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记者30日获悉,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从4月1日起发生变化,新增加了五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并将贷款期限最长限定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据透露,北京市新制定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据《北京晚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