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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首设安全监督员防止嫌犯自杀自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6: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记者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该院今年设立安全监督员制度,由专人担任安全监督员,负责随时检查警务区、提讯室,确保办案过程的安全。据介绍,这是本市检察系统首次设立保障办案安全的新举措。

  据悉,2005年全国检察系统出现了4起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事件,引起有关院领导以及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办案安全规章制度,安
全监督员制度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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