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在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分组审议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今后,重大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对可能造成的气象灾害进行评估。 据省气象局局长卞光辉介绍,气象灾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国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总损失的70%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