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隆胸险些丢命患者索赔1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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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3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海口3月30日电李女士状告海南省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日前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其胸部恢复原状,同时双倍返还手术费、医疗费并赔偿原告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0万元。 李女士在诉状中称,自己于2004年11月3日到被告处进行医疗诊治。此后医生孙政广先后为李女士进行了3次隆胸手术。
去年5月26日上午,李女士到医院做拆线手术过程中,发现手术刀口没有愈合,孙政广又为李女士进行缝合手术。 手术后,李女士出现昏迷。李女士的侄女看到情况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从妇幼保健院将李女士接到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