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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非法用工”期待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凡签署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项保险”。但据介绍,眼下,绝大多数家政公司都在这方面存在非法用工的问题。

  本报3月30日讯面对市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省城各家政公司却陷入“无工可用”的尴尬状态。记者了解到,提高家政工的报酬,“还”他们应享的社会福利待遇已成当务之急。

  济南最早的家政公司“阳光大姐”自去年以来所需家政工就全面吃紧。“大家园”家政公司,月嫂、保姆等岗位全面紧缺,不少家政工还没培训到位,就被客户拉上岗了。前不久,“心连心”家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远赴临沂、菏泽一些县招聘家政工,充分体会到“一工难求”。目前,公司总经理李长伟正联合济南多家规模较大的家政公司,准备近期举办家政工专场招聘会,并声称“有多少人要多少人,工资报酬也可适当上浮。”但有同行认为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尽管市场需求紧俏,一些城乡剩余劳动力却“按兵不动”。除了“伺候人”的观念作怪之外,他们最为关注的还是工资待遇问题。但记者从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获悉,目前,在济南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家政公司共有200多家,但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几位负责人都没听说家政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

  “阳光大姐”的卓总坦言,目前家政工的“养老保险肯定解决不了”。因为当前公司从每位员工身上获取的收益很小,根本无力为其交纳养老金。只好为一部分“准员工”交纳了商业保险。类似权宜之计,一些较大的家政公司也在采用。

  “心连心”总经理李长伟说,眼下,包括“心连心”在内的绝大多数家政公司都存在非法用工的问题——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凡签署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项保险”。

  身兼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副秘书长的李长伟认为,家政产业已形成,通过协会组织等逐步出台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培训标准,以及家政公司、家政工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正当其时。


记者 乔显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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