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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涉案引公愤 蓝绿民代同声痛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1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31日消息综合台媒消息,涉及诈领健保费,并被台检察部门向法院求刑5年的“绿色药头”林进兴与邱永仁在台“立法院”引起公愤,不仅国民党“立委”痛骂其“立法”还“犯法”,民进党“立院”党团也公开批评民进党中央仅对二人做出“停权处分”不符社会期待,应该开除二人党籍。

  据报道,民进党籍“立委”林进兴、丘永仁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涉嫌至少诈领健
保费1.9亿和1.1亿元新台币,台南地检署29日侦结起诉32人;其中依“诈欺罪嫌”,将林进兴、丘永仁两人提起“公诉”,并请求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7年。

  国民党“立院”党团昨天举行记者会,要求民进党立即开除林进兴与邱永仁的党籍,林、邱两人亦应立即辞去“立委”职务,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应公开道歉。蓝营“立委”还批评台当局“健保局”管控疏失,态度消极,并限期三个月把钱追回来。

  另据报道,对于林进兴、邱永仁事件,民进党在29日的中常会决议中建请裁决两人予以“停权处分”。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三十日公开批评党中央的决定根本不符社会期待。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陈景峻、书记长叶宜津公开要求党中央,应该开除两人党籍。

  陈景峻质问民进党中央,现在岛内民众讲得很难听,健保负债,但党内“立委”却还在诈领上亿元的健保费,民进党中央竟然只处以“停权”,人们怎么看?叶宜津也强调,现在任何民进党被社会诟病的弊案,不管是谁,都应该以最高道德标准处理。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蔡煌琅指出,民进党部经中常会的决议是“停权”,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若认为有必要开除时,可以通过党团的“纪律委员会”达成决议,再移送中央党部中评会,党中央将会立刻处理。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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