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36亿多元青海最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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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4 检察日报 | |||||||||
本报西宁3月30日电(记者李维 通讯员马兰花) 3月23日,青海省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西宁市城西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泾生、陈琦两年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6亿多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赵泾生和陈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缓刑三年,二人分别处罚金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青海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9月成立,2002年7月经重
法院认为,赵泾生、陈琦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二人是为公司利益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