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耍赖,将进“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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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38 汉网 | |||||||||
汉网消息(《武汉晨报》记者朱滨通讯员涂莉实习生黄茉莉)6月底以前,我市各级法院必须将执行积案全部执行或依法恢复执行。 昨日,市中院宣布,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将其信息输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使融资、置业、投标、出境等部门了解其债务和信誉,进而限制其相应活动。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陈明亮称,4月~6月,将重点清理5类执行积案: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