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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别被永久墓地忽悠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46 沈阳今报

  

小心!别被永久墓地忽悠了

  购买墓地,相关手续看仔细。 揭秘

  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使用年限为20年

  误导:吸引投资墓地借“永久使用”虚假宣传

  警示:墓地不允许预售也不可民间转让

  2000年之后,一家大型墓园开始宣传永久使用权、高增值率高回报,吸引了大量购买者。之后,购买者与墓园因此发生纠纷,并引起了集团诉讼,案件目前依然在申诉中。

  近六万元:买了四个灵位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王先生是一家研究所的退休工人。工作了多年的他,积攒了一些存款,一直想找机会投资“生钱”。

  2000年3月,王先生认识了一家墓地的销售员。销售员告诉王先生说,墓地灵位是个投资的好项目,每个灵位投资几千元,以后可以升值,每年平均增值率为49%,多买多获利润;买下灵位后,墓地的中介部门可以帮忙转让甚至收回。在销售员的劝说下,王先生共花了5.9万余元买下四个灵位。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王先生购买的是“永久使用权”。

  意外发现:永久使用不永久

  1995年初成立的这家墓地,有些人进行了投资。

  然而,本以为买灵位可以赚大钱的王先生,2001年11月14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看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使用年限为20年;而且,“待墓穴使用周期满后,将墓穴迁出,恢复地貌”,根本不是可以永久使用的。得知此消息后,王先生曾找到墓地要求退款。被拒绝后,王先生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双方的合同无效,退还价款5.92万元。

  合同无效:600多人告状

  在法院审理时,墓地认为双方的合同是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的购买行为是在销售人员的诱惑下产生的,墓地销售灵位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判决合同无效,某墓地要返还王先生价款5.92万元。

  接到判决后,墓地提起了上诉。

  但案件在购买者中传开后,许多购买者从此开始向墓地索要塔位款。2003年下半年,150多人将该墓地告上法庭,索赔780多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交易行为名为买卖,实为传销骨灰存放格位,违反了《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沈阳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超出了民事法律调整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应找工商管理部门解决此事。双方对法院给出的结果均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另外多名购买者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也采取了法律手段,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再次驳回了购买者的诉讼请求。

  警示直通车 A

  三招教您购买墓地

  看:销售单位资质听:宣传是否合法定:注意使用年限

  昨天,对于购买墓地纠纷如何防范,记者采访了上文案件的代理人,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主任杜晋安、律师曹新京。

  1998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对墓地的使用年限和墓地的格位都做了新的、明确的规定。其中在《通知》中的第二条:要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穴使用年限。今后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曹律师介绍说。“其实购买墓地的行为相当于一个民事的经济合同。这个行为本身要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曹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墓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年,但是周期到了之后,是可以续签的。但是购买目的本身也有特殊性,墓地是不允许预售的,要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购买,更不可以民间的转让。”

  曹律师提醒购买墓地的市民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看销售单位是否合法,看看有没有工商、民政、土地部门颁发的证件。

  第二,要看宣传是不是合法,比如对于预售、增值、永久使用的宣传都是有问题的。

  第三。要看价格,一般价格是与使用年限挂钩的。签合同之前,最好到墓地现场看一看。签合同时,在合同中要对使用年限进行约定,如果不敢约定,就是有问题。约定好了之后,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比如年限没到期就要被迫迁出,对方就要承担责任,赔付相关费用。

  “现在国家大力提倡植树、海葬,我感觉太必要了,这样不但节约用地,还可以避免纠纷。”曹律师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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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错墓地不赔给退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答复:可以退不能赔律师:应当予以赔偿

  “我父亲人都下葬了,墓地方才告诉我们,他们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我们的精神损失谁来赔,我要告他们。”贾强(化名)咆哮着。可律师表示,这样的事情并不在法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内。

  2004年9月,贾强的父亲去世了。父亲是辽阳人,贾强就在那里为父亲买了一块墓地。“当初,他们说得好极了,说是永久性的墓地。我一看环境也不错,锛儿都不打就花2万块钱买下来了。2005年,我将父亲安葬了,当时还通知了所有的亲人。”贾强说。

  今年3月份,贾强搞殡葬的朋友,告诉他辽宁省时间最长的墓地也就20年,你别让别人骗了。

  贾强赶紧来到了墓地,墓地方表示辽宁省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但到时候,可以续签,不会有任何问题。

  贾强又要求看对方的审批手续,墓地的工作人员拿出了复印件。不放心的贾强要求看原件,工作人员称手续在领导手中,但领导出差了。

  贾强此后数次找到墓园,对方终于承认,审批手续还在办理中。如果贾强等不及,可以把墓地退了,还有很多人在等着买。

  “光退了就行了,这不是在玩我吗。我把一大家子人都找来,看我爸下葬。现在,我再把老爷子挖出来。这不是不孝吗?”气愤的贾强想到了律师。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周爽律师表示,根据《辽宁省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审批手续的墓地,是不允许出售的。购买人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如果存在经济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记者张雷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采写王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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