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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经费 每人拟增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4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3月30日,记者从市政协促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市财政局将下发文件,将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偿标准,由现在每年按照社区服务人员每人3元的标准,提高到每人6元。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8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4个,全市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4882人。目前,社区卫生机构购
置医疗设备,由市财政解决,区县财政则按照社区服务人员安排社区经费,补助方式为财政定额补助,标准按社区服务人口计算,每年每人3元钱。今年,沈阳市将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偿标准,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年每人6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经费,从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人员素质、技术水平、装备条件、就医环境等方面提供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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