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 文明祭祀倡导新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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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58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刘慧鑫记者霍晓丽)日前,省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通知指出,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祭祀新风,促进和谐河北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重温入党、入团誓词,开展主题队会、成人宣誓等活动,学习先烈精神、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组织人们为中华始祖和当地杰出历史人物举行公祭仪式,激发爱国热情、民族感情和万脉归宗情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倡导人们为家族先辈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或开展手机短信、网上祭扫,追思先辈的哺育之恩,启发敬孝观念,继承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 通知强调,要搞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各类祭祀活动中所体现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移风易俗,引导人们不非法生产销售锡箔、冥币,不乱撒、乱烧纸钱、冥币,抵制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