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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感受与公布数据不符”原因有四 国家统计局称物价指数可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最近,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一些疑义,其中包括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感受与公布数据不一致。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0日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CPI编制方法是科学的,数据也是可靠的。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感受是指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而不是其它的感受。有的人将居民生
活负担轻重的感受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有的人将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有的人将不属于CPI统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这些都是不科学的。

  实际上,CPI是以居民购买并用于消费的一组代表性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来反映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而居民生活负担的轻重、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等则会受到除CPI上涨外其它诸多因素的影响。

  例如,居民的生活负担加重,可以受开支范围扩大,每户劳动力赡养人口增多,未来支出预期加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四大原因

  就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与公布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而言,主要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少数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与“一篮子”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综合平均价格的差异。一般说来,消费者往往喜欢用较小范围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来与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比较,这样很可能出现差异。例如,根据近几个月的价格指数来看,如果我们仅仅看其中的蔬菜、水电燃气价格,就会感到价格在上涨;看其中的工业消费品、猪肉、食用油价格,就会感到价格在下降。但是,当我们将这些商品和服务项目综合起来看,即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时,却是略有上涨。1996年到2005年我国的CPI上涨了1.9%,但价格上涨较高的水电燃气价格则上涨了92.9%。

  二是地区之间和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全国价格指数是反映全国各地区价格总水平的综合平均变化情况,而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对其居住的省、市、县,特别是居住地附近的商场、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多一些,感受也深一些,而对其他地区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少一些。全国价格指数是综合反映全国而不是反映个别地区的价格变动情况。分析某地情况时,应该用当地的价格指数。

  三是对比基期的差异。目前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有环比指数和同比指数,它们对比的基期是上月和上年同月。一般来说,消费者比较的价格往往是近期的价格,如今天与前几天,今天与两个星期前等等。

  四是个人承受力的差异。由于消费者之间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存在着差异,也会导致实际感受与价格指数不一致。一般来说,收入和消费水平越高,消费面越宽,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越大。反之,收入和消费水平低,消费面窄,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也就弱些。例如,低收入者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和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品上,而这些开支是不能紧缩的,当这些商品价格上涨时,就会感到价格上涨的压力很大。

  ■相关分析

  购房属投资不计入但房租计入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只能反映与居民当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不能反映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类价格的变动。之所以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统计中,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

  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事实上,如果真的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由于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特别是金融投资性质,其决定因素太多(包括市场投机因素),极易引起波动,这必将导致CPI的大幅波动,这对于我们根据CPI决定工资和养老金等补贴的变动等都是极其不利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居民居住消费价格的变动不需要在CPI中得到反映。”这位负责人举例说,特别是房租的变动,可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变动的情况,至少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是这样。

  ■链接

  去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1.84万元

  记者30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

  国家统计局公告说,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比2004年增加2381元;日平均工资为73.3元,比2004年增加9.5元。

  记者了解到,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职工日均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国企亏损报道数字有误

  近来,一些媒体编发的报道称“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额达到1026亿元”。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国家统计局现说明如下:

  全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亏损企业亏损额1026亿元,同比增长56.7%。媒体误将“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当作“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致使一些人误以为是国有工业企业整体亏损10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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