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艺体类专业考试收费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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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2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日调整了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音乐类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舞蹈、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等)每生220元,需初试(加试或面试)的专业每生另加收100元,声乐类考生确需钢琴伴奏的每生另加伴奏费20元;美术类专业(含书法教育、高职对口招生美术和服装专业)由每生160元
外省学校到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考试的,省内组考学校可向外省设点招生学校收取组考费,具体标准为外省设点招生学校收费标准的23%。我省高校到外省单独组织考试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按本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