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河北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26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刘力敏 谢剑峰)

  本报讯 在河北省日前召开的环保工作会议上,副省长柳宝全代表省政府分别与11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这份责任书是河北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制定的。责任书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河北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目标考核方式,重新修订《河北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此次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奖惩3个方面对各市考核。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环境绿化、基础设施建设5项指标。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包括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市建设、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建设5项指标。

  考核分为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3个档次。对因领导不力或决策失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重污染企业出现大面积反弹,造成严重污染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虚报、瞒报、编造考核数据,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直接评定为未完成目标。

  据介绍,此次考核结果将由省政府发通报,并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对设区市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由省授予“河北省环保目标管理优秀市”奖牌,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完成目标成绩特别突出的县(市、区),由省授予“河北省环保目标管理优秀县(市、区)”奖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评定为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市、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政府领导班子不得在当年综合考评中评为优秀。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