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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也须知荣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29 解放日报

  

虚拟世界也须知荣辱

  虚拟世界也有知荣明耻的问题。如今网上时兴的“恶搞”,模糊了荣辱界限,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网上公开了一张何洁的旧照,和现在相比,简直就是“丑小鸭变天鹅”,于是有人说她是个“人造美女”;还有一位网友在某论坛贴了一则《央视名嘴帮“毕福剑”给孩子起名》的帖子,帖子里冒用央视王小丫、崔永元、罗京等各大名嘴的口吻,给老毕的孩
子起了各式各样的名字。其中还出现了“毕嘴”等带有侮辱性的名字。更有甚者,居然还有人恶作剧在网上给活人建公墓,送活人进网上墓地。

  互联网进入中国已近十年。目前我国网民总数也已超过1亿,没想到,人们在享用网络快捷、便利的同时,却目睹了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制作、传播迷信内容;聊天室侮辱、谩骂;网络色情聊天;“黑客”恶意攻击、骚扰;传播垃圾邮件;传播、窥探他人隐私;网络欺诈;网络赌博;网络暴力游戏;盗用他人网络账号等。虚拟的网络空间不时幻化成一个个美丽陷阱,令不少人深受其害,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受骗人很难挽回自己的损失,对人的信任也因此大打折扣。

  网络是新科技的产物,是新的传播载体,我们自然不该把网络看成“洪水猛兽”,但是上网也要讲道德。这种网络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冲击着未成年人尚未成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使越来越多的人迎合着不分是非、不辨好恶的“审丑”心理。这种价值观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确立,影响到青少年对社会和人生的基本看法。不要以为,匿名上网,穿上“马甲”,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们必须清楚,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的终端都与现实世界相连,作为一个网民,同时也是一位公民,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更为重要的是,虚拟世界也同样有法律约束。每个网民心中都应该有一条底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我们讲“知荣明耻”,就要让每个网友清楚,虚拟世界有“荣”也有“耻”,有“爱的奉献”,也有“污泥浊水”,有些网络爱心使者,就值得尊敬,他们不仅在网上捐款捐物,还主动加入网络志愿者行列,用自己的行动让爱心在现实世界和虚拟网络世界传播,让爱心展现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这是网络世界应该引以为荣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像规范社会道德一样规范网上道德。特别是网络和现实社会不同,很多现象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更需要有特定的规范来约束。当然,这种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是一个过程,需要我们每个网友从我做起,经过点点滴滴的努力,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作者为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新闻系学生)

  严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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