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状告新加坡航空侵犯中国人尊严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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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 |||||||||
事件历时4年,7律师终获胜诉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张韬)一宗历时四年的“深圳律师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侵犯中国人尊严”一案的终审判决书日前送达深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新航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新加坡航空公司将因为扣留中国人的护照而公开道歉,并向原告支付2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2002年9月6日,深圳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经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安排,由香港搭乘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机过境新加坡去马尔代夫旅游。不料在香港机场登机前,7人均被新航强制性收取了护照和机票等旅行文件,并且在旅行途中受到保安人员的“特殊看管”,连去机场洗手间也须向保安人员报告。 新航公司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新航公司并未将扣留的证件归还给7名中国游客,而是待其他乘客全部下机完毕,才将这7人连人带证件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部门。经1个多小时的审查后,7名中国游客被放行。与此相对应的是,同机的韩、美等国的旅客并未受到任何“特殊对待”。 据悉,该事件经过了沟通、起诉、管辖权争议、一审、终审等繁复的环节,历时近四年,一波三折,最终以7名律师的胜诉告终。有关人士称,其结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如果今后中国旅客在国外旅游时,遭遇到专门针对中国人的歧视性举措时,消费者可以借鉴这个典型案例,向对方提起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