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鬼私刻印章转走存款 骗走储户3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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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梁健中)3000万元现金存入广东新兴县一银行,三天后该银行的副行长、营业部主任竟伪造取款手续,将3000万元现金骗走。巨额存款不翼而飞后,储户将该银行告上法院。记者日前获悉,该银行两内鬼已被检方批捕。 3000万存款不翼而飞
2005年3月15日,浙江省某公司财务主管赵民在广东新兴一家银行,开设了一个企业一般存款账户,将该公司3000万元现金转入账户,银行出具了一份3000万元的到账凭证。 为确保这笔存款可以随时调用,赵民与该行约定:3000万元存款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抵押和拆借。动用这笔存款,必须是赵民本人携带身份证、公司董事长的授权委托书前往办理方才有效。 去年8月2日,因公司需要资金周转,赵民到该行取款,营业员核对了印鉴后说,账户余额只有1793.3元,3000万元存款早在2005年3月18日就被人支走了。 内鬼私刻印章转走存款 赵民惊出一身冷汗,当即调出银行对账单,账单显示:一个叫孙小兰的人,冒充该公司人员,使用该公司的财务印章和赵民的私人印章,将3000万元存款套现。赵民随后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该行副行长朱某、营业部主任刘某在该公司3000万元存款到账后,就将赵民预留银行的印鉴(公司财务印章与赵民的私人印章)盗出,仿刻了两枚印章后,轻易地就将3000万元存款转了出来。 据悉,目前警方已将朱、刘两嫌疑人移送检方,正在追捕另几名涉案在逃人员。 银行称储户涉嫌诈骗 由于公司急需要钱,赵民要求该行兑付存款未果,公司便把该行告上法庭,要求该行兑付3000万元存款及利息。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不久,该行申请中止审理,理由是该公司可能存在票据诈骗。 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刑事案件有结果后才能进行,为此云浮市中院下达了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 针对云浮中院中止审理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博导汤维建认为,该公司要求提取存款和该行被犯罪分子利用该笔存款信息诈骗了3000万元资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事实、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只要储户不是涉案的诈骗犯罪分子,刑事案件的任何处理结果都不应当影响银行支付储户存款的法律后果。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