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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品房试行分户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10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郭宏颖) 明天(4月1日)起,沈阳将对部分住宅试行竣工分户验收。3月 30日,市建委针对此次试点改革,下发了《关于沈阳市住宅工程试行竣工分户验收的通知》。

  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周传淞曾提交方案,建议住宅分户验收,并给商品房配发房屋质量合格证。此次,市 建委提出住宅工程试行竣工分户验收,出台了具体规定。
其中涉及试行分户验收的住宅,包括全装修房屋(即精装房),以及 回迁房、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住宅、参与建设的各方一致同意实行分户验收的住宅。

  据了解,沈阳住宅工程验收,除需要检查水泥等各类原材料及电梯等设施的质量报告外,还要对楼面等住宅的主体结 构质量进行检查。但是,深入到每一间房屋进行分户验收,还前所未有。而且,在分户验收中,如果不能百分之百合格,那么 整栋楼在竣工验收中都将亮红灯。

  分户验收包括两大部分内容,除了检验每套住宅的建设及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质量,还要检验住宅建设以及设施的外 观质量。这就意味着,如果房间里安装的地砖一角有破损,那么整套房屋就可能通不过验收。而精装房所要验收的外观质量, 则要求房屋

装修要具有整体美观度。

  据介绍,购房者在入住时,将得到一份《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附件便包括由验收部门填写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表》。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住宅的实际质量与分户验收的结果不符,可以向有关方面投诉,追究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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