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电池伤人事故频发假冒伪劣电池是罪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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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1:24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奕)虽然近年来手机电池质量逐步提升,但目前发生电池伤人事故的问题仍不见减少,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假冒伪劣电池是引发手机消费伤人事故的罪魁祸首,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手机电池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近期,中国泰尔实验室对正品手机电池与假冒伪劣手机电池进行了比较测试和技术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到信誉良好的商场和通信器材店购买手机电池,在购买时一定要索要发票,以便维权;在购买电池时要仔细查看电池的外观,对于包装粗糙、印刷不清晰的产品要谨慎购买。决不购买无商标、厂名、厂址、充放电电压和电池电量指标及电池使用警示语的电池;在购物前可了解各真品厂家发布的防伪措施,在购买中注意通过防伪查询辨别;发现电池充电后使用时间严重不足、正常使用中电池过热、电池外形鼓胀破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我国对手机电池有相应的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应购买经过有关权威部门认证或有信誉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电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