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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告厦大招博违法案在厦门二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2:5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莆田考生林群英,在去年厦门大学2005年国际经济法方向博士考试中,成绩在所报考导师的考生中,排名第三。之前在厦门大学法学院2005年博士招生目录中,该导师要招三名学生。去年5月24日,他被告知落榜了,而该导师招收了三名学生,被招收的考生却是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于是林群英将厦门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厦大撤销不予录取他的决定。今年1月26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厦大择优录取基本原则,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判决林群英败诉(相关报道见2005年9月29日、今年1月28日报道)。林群英不服思
明区法院判决,上诉至厦门中院,昨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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