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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社保金将被曝光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5:24 深圳晚报

  骗取社保金将被曝光罚款

  我市启动社保反欺诈反冒领百日稽核行动,举报电话:82978674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王彤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市社保中心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稽核统
一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稽核活动将重拳打击欺诈冒领社保的违规行为,期间除曝光一批骗取社保的典型案件外,还将对骗取社保者处以骗取金额1至3倍的罚款。

  稽核集中在三大保险

  本次“百日行动”以稽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欺诈冒领情况为重点内容,稽核具体内容包括:参保人员或其亲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伪造、篡改被保险人社会保险档案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以冒名顶替等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为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曝光骗取社保典型案件

  据介绍,本次行动共分宣传调查、核查处理、总结通报三个阶段。在宣传调查阶段,市社保中心将公布举报电话:0755—82978674,鼓励公众举报身边发生的社会保险欺诈、冒领行为,其中医保举报经查实后奖励举报人违规查实金额的20%;在核查处理阶段,对个人患病后挂靠用人单位参保、冒用他人医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小病大治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等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篡改、伪造人事档案,不符合规定补交后办理退休以骗取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等违法行为,市社保中心将责令整改,对经责令整改而拒不改正冒领欺诈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将转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最高可罚骗取金额3倍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稽核都制订了详细方案。针对医疗保险,社保中心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300多家定点社康中心和定点药店进行稽核,着重稽核对持他人医疗卡就医、医生开目录药取目录外药以及医疗机构开大处方等违规行为。对于养老保险,社保中心主要稽核逾期不申请验证、去世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等行为。

  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退还基金,并处骗取金额1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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