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随团出游发病客死异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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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原本计划的是一场愉快的云南之行,但是在途中游客王先生却不幸因心脏病发客死异乡。因“没有尽到保证游客生命安全的职责”,负责此次出行的天马国际旅行社被死者家属告上法院,索赔29万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王先生的家属在法庭上说,2004年12月7日,王先生所在单位与天马国旅签订旅游协议,双方约定由旅行社安排公司职工组团,该团从北京出发前往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双卧
昨天天马国旅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王先生的死属于突发事件,旅行社并不存在过错。旅行团到达昆明后就转由当地昆明妇女旅行社负责。据他们了解,当王先生身体不适决定回昆明时,导游曾问过他是否需要人陪同,还曾建议他到医院检查,但王先生均表示不需要。回到昆明,地陪在把王先生安排进宾馆后曾留下联系电话,但王先生却未打电话求助。据了解,12月14日晚上王先生还曾去宾馆前台买方便面,但第二天一早旅行社的司机按约定去宾馆接王先生时,才发现他已经死亡。之后经鉴定,死者患有高血压性心脏病并冠状动脉硬化致急性心肌缺血,心功能不全死亡。目前王先生的家属已从保险公司拿到了6万元赔偿金,因此他们不应当再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