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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门口仨猴儿“当班”(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6:47 每日新报

  新报记者段毅刚摄

  读者刘军提供信息(信息费99元):

  一家浴池的门口有一个铁笼子,笼子里面竟养着3只猴子。

  新报记者徐燕

  昨天16:00左右津塘公路与八号路交口附近

  3只猴子都非常可爱,见到有人走到跟前,一点儿也不害怕,仍旧吃着手中的零食。记者看到,放置猴子的铁笼子分为上下两层,依着浴池的外墙而建,宽度不超过一米,上面还加盖了一个顶子。记者从浴池内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3只猴子是浴池负责人从本市的一家公园内认养的,已经有好几年了,平时都是放在里面。

  可是,记者从这家公园得到的答复则是,公园根本就没搞过认养活动,即使有认养活动也不会允许个人将猴子带出公园,一般是由个人出一部分资金,委托公园来照顾动物的日常生活,直接将动物交给认养人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浴池内的人见认养一说不能成立,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只得承认,猴子是他买来的,已经养了十多年。这么多年自己也从来没虐待过它们,通常是人吃什么就给它们吃什么。当记者指出饲养野生动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办证时,这名男子则称自己不懂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也没有证书。

  天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高站长称,猴子是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必须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而且还必须是在饲养前到保护部门提前提出申请,同时个人申请还要必须通过防疫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核,所以持证人极少,没有证书就属于违法饲养。高站长表示,动物保护部门将尽快到现场调查。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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