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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警合一变“坐”为“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7: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三警合一、改“坐”为“巡”,深圳警方整治社会治安又有新举措!4月1日起,深圳警方酝酿多时的派出所勤务改革将在全市115个派出所推行。此次改革中涉及的警种改革更是领全国警务改革风气之先。社区警、巡逻警和治安警三个警种撤销合并为一个新警种———社区巡逻队;逾半警力将以武装徒步巡逻的方式到路面巡逻。到时,深圳的居民们将会发现,在社区道路上,在各种娱乐场所里,全副武装的巡逻民警会经常出现。措施一三警合并为社区巡逻队改革后,派出所的组织架构将打破原来的“四队一室”设置(社区防范队、治安队
、刑警队、巡警队、综合室)。社区巡逻队兼有原三个警种的职能,负责除办案以外的全部工作,深圳警方在谈到新巡逻队时表示,巡逻队在自己辖区里没有不能去、不用管的地方。巡逻队职能包括:调查了解辖区基本情况,执行三巡(巡逻、巡查、巡防),联系群众和组织群防群治,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的常规治安管理,接受群众报案和先期出警等,同时负责快速出警,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治安案件。按照深圳公安局的要求,社区巡逻的警力要达到50%以上,见警率的提高,将极大增强群众的生活安全感。各个派出所按照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编成若干个社区巡逻队,并对辖区进行分割划块,一个巡逻队“承包”一块。社区巡逻队警员将以徒步武装巡逻为主要巡逻方式,在非重点时段和路段由汽车、摩托车辅助巡逻。措施二刑警队调整为侦查办案队此次改革将原来的“一室”———综合室改为行动支援队,担负内勤、值班、户籍、运兵和民调等内部运作管理职能,统一实行白班、晚班及正、副班运转,为一线勤务提供保障。整合三警后剩下的“一队”———刑警队调整为侦查办案队,除将部分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划归分局刑警大队外,侦查办案队负责办理其他刑事案件和所有需要调查的复杂治安案件。同时在部分分局试点,对在治安条件较好、辖区相邻的2至3个派出所,将侦查办案职能剥离划归分局刑警大队责任区刑警中队管辖。当出现突发的重大恶性案件时,单凭案发地的单薄警力显然无法应付,抽调其他辖区警力又会打乱正常的巡防工作。这一问题长期困扰深圳警方。此次勤务改革对这一重点问题作出了答案—————建立快速反应部队。为减少临时任务,保证派出所工作主业不受冲击,深圳市公安局将专门成立500人的特勤队伍,各行政区分局分别成立150人的专业处置力量,专门负责处置突发事件、担负警卫工作和安全保卫及大规模治安整治任务等。内幕借鉴香港警务模式据深圳警方介绍,此次勤务模式改革自2004年开始酝酿,借鉴了国际上其他国家许多先进的警务模式,其中尤其借鉴了香港的警务模式。据介绍,香港基层警察单位以巡逻警为主要警力,占整个基层警队警力的70%以上,其出勤方式以徒步巡逻为主,分块分片负责。这些勤务经验在本次改革中得到了很好的吸收。(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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