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敲定人均上调85元下月发放到位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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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7:2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郜国毅报道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翘首以待的2005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昨日出台。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这次实施方案的上调幅度是历年来最高的。 去年7月起补发今年4月发放到位这次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执行时间都延续了以往的政策,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5年6月30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其基本养老金。据测算,全省平均增幅71元,无锡市人均增资额约85元。与200
70周岁享受优惠相关人员同时调整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这次享受“保底”调整的优惠待遇。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凡2005年6月30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按25元“省标”和缴费年限分档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仍低于905元的,每月再增发20元,但增发后不得超过905元。有关人士介绍,905元的“标准”,是按上年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控水平,加上这次人均增资85元计算出来的。 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数额为,市本级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58元。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包括2004年7月1日后到达退休年龄、领取保养金的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其保养金标准调整为每月476元;务工人员保养金标准调整为每月392元。 市本级参加原郊区养老统筹的人员,凡2003年6月底前退休、退职的原大集体、包括原郊区街道集体的人员,以及2003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底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按市区退休、退职人员的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2003年6月底前到龄享受保养金的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保养金标准调整为每月476元;2003年6月底前退休的原小集体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月38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