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称台当局拒大熊猫不意外 但引用法规不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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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20: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31日电 台湾行政当局“农业委员会”今天作出决定,称“现阶段无法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规定发给供申请人向大陆申请出口大熊猫许可证文件”。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对于这一决定他并不意外,因为“有很多的迹象早已显示当局不同意”。 至于这一决定的作出是否有政治力的介入,正在陪同台东县长补选候选人邝丽贞扫街拜票的马英九说,“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亦表示,他将和台北市教育局和台北市动物园研究看看,是否有“救济的方法”。 马英九表示,当局依“野生动物保育法”不准大熊猫进来,但是大陆送给台湾的这两只大熊猫根本不适合“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两只大熊猫是圈养的,并不是野生的,和“野生动物不宜离开栖地”的规定无关。 他说,目前已经有23个国家和地区成功移转大熊猫的饲养技术,“台湾人应该不会这么愚蠢吧”。 相关专题:大陆赠送台湾大熊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