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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叫停变相"合作开发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0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洁实习生柴攀)集资建房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所建住房和村委会为本村村民所建住房,坚决不允许对外出售,也不得将所建住房抵扣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住房,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局长主任会议上获悉的。

  针对目前我省房地产开发市场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会议强调,今年,我省将加
大对开发市场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开发企业和单位。

  近几年,不少开发企业与集资建房单位或村委会搞所谓的“合作开发”,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一现象,会议要求,集资建房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所建住房,村委会为本村村民所建住房,不允许向本单位职工或本村村民以外的居民出售。

  会议要求,开发企业为集资建房单位或村委会代建住房属中介服务行为,集资建房单位或村委会只可向其支付中介费用,而不得以所建住房作抵扣。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住房,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开发企业直接销售这种住房的行为,建设部门一律不给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向本单位职工或本村村民以外的居民出售所建住房的集资建房单位或村委会,建设部门将按无资质开发对其进行处罚。

  会议称,集资建房单位对本单位职工以外的居民出售的住房,将由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按建设成本收回,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规定向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销售。

  据了解,去年,全省各设区市和22个扩权县对在建和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资建房项目进行了检查。全省共检查了86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9个集资建房项目,以及31个村民集体土地建房项目。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107个,目前已对其中的55个项目立案处理,对5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处罚,收回违规对社会销售的职工集资房62套。

  针对目前我省房地产开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今年,我省将通过有效监管,基本消除未取得开发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利用集体土地和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开发经营商品房、不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未取得预收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及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违法现象,提高群众对市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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