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征来有妇之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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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4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秦法记者宗一多)“这个感情骗子,不但玩弄了我的感情,还让我为他生了孩子,而他却是个有家室的人。要是不给我个说法,我绝不放过他!”近日,南京一女子将“感情骗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去年初,我在南京一家报纸的征婚版看到了一条征婚广告,广告上的男子刘某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要求。”张小姐说,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
张小姐一怒之下把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日前,在秦淮法院的调解下,刘某向张小姐赔付2万元,原告撤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