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奥运报道不应用于不当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3:27 新京报

  本报与57家媒体呼吁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昨天下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四周年之际,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与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了以“新闻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座谈会。会上,本报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58家新闻媒体代表向全国新闻界发出倡议,呼吁全国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共同营造尊重、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58家新闻媒体在会上发出《全国新闻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倡议书》,呼吁各媒体自觉加强规范管理和审核把关,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用于非商业目的时,明显区别于商业行为;不以任何形式为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及侵权者,提供广告机会和报道;不传播同北京奥运会貌似相关的虚假信息;不刊播违背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文稿、图片、影像;不利用奥运报道、栏目、专题、版面牟取不当利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