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宽赦”外来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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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交通执法部门将为有轻微违规行为的外来投资者开“绿灯”。 合肥市交通局规定,从即日起,在处理涉及外来投资者的行政执法案件中,城市交通执法人员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外来投资者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应批评教育后免于处罚放行。该局同时规定,对车辆涉嫌无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和非法改装等重大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当场取得确凿证据,对无法取证、证据不足或证据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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