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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盗油最重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4:09 新京报

  公安部正同“两高”商量出台新司法解释,将破坏管道盗油量刑标准由“盗窃罪”升格为“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

  本报讯(记者 王姝)目前,国内一些地方涉油犯罪团伙已演变成黑恶势力。国家机关针对严峻的现实情况正酝酿出台新司法解释,将打孔盗油量刑标准由“盗窃罪”升格为“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可判处死刑。这是昨日公安部透露的消息。

  昨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表示,“涉油违法犯罪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消除,甚至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加剧。”他认为,油价持续增高,可能会刺激盗油。

  据通报,去年,全国公安机关推出打击涉油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4285起,打掉涉油犯罪团伙2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77名,为油气田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

  涉油黑恶势力已成网络

  马维亚说,有些地方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为发展地方经济,放纵偷盗油气行为,无形中充当了黑恶势力在基层单位的“保护伞”。此外,个别党政干部及一些企业,与油田企业具体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通风报信。

  马维亚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涉油犯罪团伙已经演变成黑恶势力,形成了网络化规模:打孔、销赃、炼油、销售一条龙,组织化比较严密。

  盗油严重最高可判死刑

  据马维亚介绍,对于涉油涉气刑事犯罪,目前多以盗窃罪论处,一般盗窃罪起刑点为3到7年,“在涉油犯罪比较猖獗的地区,以盗窃罪论处,不足以遏制住犯罪”。

  马维亚说,现公安部正同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量,针对涉油涉气犯罪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内容主要是提高涉油涉气的起刑,定为破坏易燃易爆罪,”据其介绍,破坏易燃易爆罪起刑点为3年至死刑,即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生产停产,处以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和死刑。

  油价上涨或将刺激盗油

  据介绍,自即日起至11月,警方将继续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开展整治行动,挂牌督办一类地区:天津等15个省区市的65个重点县市区;一批企业,天津等7个省区市80家违法违规经营涉油厂点、北京等12个省区市125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马维亚说,本年内,挂牌督办的涉油刑事案件必须侦破。此外,公安部还将筛选一批重大涉油案件,挂牌督办。

  马维亚表示,油价增高可能会刺激打孔盗油。所以,在目前油价持续增高的形式下,全国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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