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43所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6:4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3月31日电(王晓凡 记者韩俊杰)从4月1日起,河南省443所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正式实行单病种限价,282余种常见疾病有了“限价”,部分病种价格比以前降低30%。 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是当前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2月,河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下发《关于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
据了解,在全省443所医疗机构中,有省直机构23所、各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20所,限价单病种共282余种,涵盖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肿瘤科和精神科等21个专科。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医疗机构确定的单病种收费价格,是针对单一病种患者从确诊后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限定最高医疗费用。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产生的医疗费用低于最高限价,则以实际价格为准,如果超过了最高限价,则由医院承担。 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医疗机构应将费用、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异等情况告知患者,并与患者签署《单病种治疗协议书》。 实行单病种限价后,看病究竟能省多少钱?以正常分娩为例,据河南省卫生厅提供的数据,河南省人民医院(三级医院)2005年正常分娩出院者平均费用为2700元,实行限价管理后为1900元,降价幅度近30%;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级医院)2005年出院者平均费用900元,实行限价管理后为700元,降价幅度达到22%。 为确保限价不降质,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和实施单病种临床管理路径管理模式,根据卫生部《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相应的诊疗操作细则,加强质量和服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