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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金帮助七旬老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7:52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受理盛爱云状告继子冒领老伴救济款一案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按照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将6000多元现金送到了盛爱云手中。这是雨花区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后,发放的首笔救助金。

  盛爱云是长沙县干杉乡天坪村人,1988年与长沙华铭实业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邓金城再婚。3年前,邓金城因病去世。作为邓妻,盛本可从长沙华铭实业公司获得一笔6167.7元
的救济款,但该款被邓金城继子邓寿民领走。盛爱云大儿子已去世,弱智儿媳等着照料,盛爱云家生活陷入困境。她多次到邓寿民家中讨要都被拒之门外,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邓寿民应当返还救济款;华铭公司工作人员误将救济款错发给邓寿明,应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发现,邓寿民已50多岁,生活条件十分困难;承担连带责任的华铭公司认为钱已付出,不愿再出钱。执行出现僵局。考虑到盛的特殊情况,法院启动司法救助基金,先将这笔钱垫付,等执行到位后再返还。陈璇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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