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威慑机制"首日 隐居两年“老赖”终现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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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8: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日是南京市中级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第一天。上午9时,住在江宁区百家湖豪华别墅、却为区区2万元赖账两年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徐某终于委托代理人来到江宁区法院,法院再一次向被执行人徐某发出传票,限定其4月4日前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据悉,这是法院威慑机制下首位“现身”的老赖。 2004年3月,在宁经商的吴先生将徐某告到江宁区法院,要求徐某退还2万元的购货
得知江宁区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威慑机制后,申请执行人吴先生放弃出差,一早便和律师来到江宁区法院。看到法院动起了真格,吴先生对案件的执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他告诉记者,为了这区区2万元,他寻找被执行人两年多了,尽管被执行人一直想赖账,但他相信法律不会让他的权利落空。对法院的穷追不舍,被执行人徐某已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一次次通过电话找代理人与执行法官沟通,并找出种种借口拖延时间,同时提出了一些要求,还想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针对徐某的行为,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张承亮局长表示,法院的执行威慑机制已经启动,如果被执行人继续拖延时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拍卖,将对其私人存款进行冻结,并将作出限制其出境的决定,直至其完全履行义务。(江研周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