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机动车维修实行维修记录制 消费者维权将有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8:4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机动车维修实行维修记录制

  关键词:汽车“病历”

  [新规]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维修条例规定,维修机动车实行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该制度在全国是首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承修的机动车应当进行修前诊断、确定故障
,制定维护和修理方案,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应当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

  [解读]汽车消费者一定要向商家索要这份“病历书”,它的作用非常大。作用一,以后汽车维修人员要对车子进行维修时,不能想拆哪就拆哪了,而是维修前必须先要利用检测仪器和设备对汽车进行故障检测,根据检测得到的数据和波形等比较准确地诊断出汽车“病”在何处,然后将其病因记录到“病历书”上,制定出维修方案,然后才可以“动手术”。最后具体的维修项目、更换的零配件等都必须填写在维修记录上,维修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病历书”也是今后解决维修纠纷的重要依据。今后如果经该企业维修过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原因调查将要对此进行检查,作用二,如果是维修上的问题,企业就要负责任。所以从今天起,维修企业给汽车看病一定要“准”,这也要求汽车维修师的“医术”要高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