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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村村布“眼”督导殡葬 联络员可领取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00 金羊网-新快报

  担任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可按月(季)领取补贴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通讯员刘志伟)记者昨天获悉,6月30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将完成每村设一名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的队伍建设,以便全面掌握和监督各村村民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殡葬行为。联络员将可按月(季)领取定额补贴。

  提倡村干部兼任

  据悉,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采用公开聘用制,由县级(无设县的市由市级)民政部门聘任,任用后由民政部门为其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证》。

  民政部门鼓励村“两委”干部兼任信息联络员,建议联络员补贴按月(季)定额发放,也可视工作政绩采用奖励的方式。补贴或奖励经费渠道、补贴标准由各地研定,省不予补贴。

  联络员违规将被解聘

  按规定,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并上报本村村民的死亡情况,协助丧主办理丧事,跟踪遗体、火化后骨灰的去向;对于村内出现的违规土葬、违规新建坟行为,地下仵工违规殡葬行为要及时举报,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汇报,把违规殡葬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以尽量避免、减少采用强制性措施。

  除此之外,信息联络员还担负着向殡葬管理部门反馈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宅内正常死亡者家属到死亡地公安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死亡证明等职责。工作不力、知情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民政部门将予以解聘。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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