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破坏油气设施可能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08 东方早报

  早报驻京记者 殷玉生责任编辑 谢卫国

  昨日,公安部举行的“通报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透露,公安部正在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积极建议把打孔盗油等涉油气犯罪定罪为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

  马维亚说,之所以有这样的建议,是因为现在一般对打孔盗油等涉油气犯罪形式作为盗窃罪进行处罚,但盗窃罪起刑点比较低,在涉油犯罪比较猖獗的地区,不足以遏制住犯罪。为加大打击力度,才积极建议司法部门,请高法或高检作出司法解释,将打孔盗油等涉油气犯罪定罪为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提高起刑,对一些情节严重的,如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造成生产停产、人民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死刑。

  马维亚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打孔盗油的目的是要出卖,油价高涨可能会刺激盗油,公安部门正在开展整治油气田以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从2002年开始的连续四年整治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涉油刑事案件11899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04多人,清理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6788余处,关闭非法采油井点310口,取缔非法涉油厂点7560多个,收缴油品5.3万余吨,查扣盗运油品机动车3852辆,为石油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2亿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