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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待遇向市级看齐 失业保险实行"一盘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0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政府目前正式出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政策,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这表明,溧水、高淳等原5县的参保职工,在失业期间,可与市区较高的保障水平接轨。

  南京市政府在这项政策文件中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职工,事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
企业单位及职工,有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工勤人员,有城镇职工的乡镇企业及其城镇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缴费基数: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基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公布基数60%的,按60%缴费。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个人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市公布基数的3%。失业保险待遇。凡缴费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失业后,不分居住地和户口性质,按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照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最低工资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挂钩,适当照顾大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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